教通字[2017]7号
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本科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》规定,我校2017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本年度转专业限定在2015和2016级本科学生,具体依据各学院《转专业细则》规定的相关专业接收条件。转专业学生不改变年级。
二、2015级转出按2015级《学则》执行,转出一般不得超过该年级、专业总人数的10%。2016级学生转出,除2016级《学则》规定不得转专业的限定情况外,无其他转出限制,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。
三、接收学院和专业要认真了解学生的学习及思想情况,按各学院《转专业细则》规定,全面考核后确定人选。
四、转专业学生必须完成原专业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夏季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,成绩由原学院录入。学生本学期的学籍或违纪处理等问题仍由原学院负责。
五、自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,已转专业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,所缺课程须补修。
六、时间安排及申请流程
1、转专业申请:4月17日--4月23日
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,进入“转专业申请”,在线提交申请。
注:2015级申请转出的学生,需要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18日之前,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名,登记报名时不需要提交申请表,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或者党政联席会等,根据2015级转出细则,对报名学生的转出资格进行审核。经审核取得本学院转专业申请资格之后,方可在线向接收学院提交申请。
2、接收学院初审:4月24日--4月25日
接收学院根据本学院《转专业细则》规定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进行初审,并在系统中公布初审结果。
3、学生提交申请表:4月26日--4月29日
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,查看初审情况。通过初审的学生,于4月29日之前,下载转专业申请表,到所在学院盖章(2015级申请转出学生除盖章外,还需教学院长签字确认),并提交到接收学院以备学院组织考核。
4、转专业考核:5月5日--5月15日
接收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。考核具体时间、地点、考试科目等由接收学院在网上公布,学生可以自行查询和咨询接收学院。
5、考核结果录入:5月21日之前
接收学院按照本学院《转专业细则》规定的考核方法,将考核结果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,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留在学院备查。根据专业接收计划,确定拟录取名单,提交教务处审核。
6、最终审核确认:5月22日-5月24日
教务处根据各学院转专业计划,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最终审核确认。审核通过名单即为录取名单。5月25日之后,学生可以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录取结果。
7、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新专业教学计划参加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。
8、办理转专业手续
(1)持学生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到教务处行政科办理相关手续。
(2)到接收学院办理登记手续,并交新填写的注册卡片。
注:已被录取但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,继续留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,需到教务处行政科登记确认。
以上手续办理时间和地点(二选一):
津南校区:6月1日,综合业务西楼师生服务大厅教务处窗口;
八里台校区:6月2日,办公楼211。
教 务 处
二○一七年四月十四日